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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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覺得
如果當晚EOC能夠清楚說明小妹妹的情況
甚至是由急診醫師當面說明
而不是只問"有沒有神經外科加護病床"
應該不會有醫院不收,至少我待的長庚醫院不會拒收
如果因為如此有醫院不收的話,那才是罪該萬死
但是媒體卻說這是醫院卸責的說法
卻不說,EOC的訓練根本不夠
更何況,EOC難道不知道長庚有外傷中心嗎?
這就像是3個人住宿
我要跟飯店訂兩間兩人房
如果那天生意不錯都住滿了,
飯店當然跟我說沒有啊
但是我如果說我有3個人要住宿,
他總會想辦法幫我找4人房或2人房加床吧
此外,台北市那麼大,卻沒有一間醫院有專責的外傷中心
陳楷模在台大和國泰呆那麼久,張珩貴為新光急診主任,
也不見他們搞一個出來
他們又有什麼資格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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