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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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doo
hi 中國朋友你好
我並沒有說 林醫生 對喔
我是說 這整件事
有很多部分都有錯
偏偏 把所有的過都丟給一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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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應前先說
以後不會在對你這位拿中華民國身份證的人
卻又想消滅中華民國的台灣國國民客氣
你的發言完全標準不一
你要將你發言標準不一事牽拖到政治
我會陪你
1.林醫生說謊是事實
2.說謊是他個人問題與任何制度無關
3.人不在現場又公然說謊
4.事情發生後又偽造病例
執勤時間人未到.又在大家面前說謊.又偽造病例
啥叫醫德?
制度不管有那些問題
都與林醫生說謊.造假.執勤時間人未到無關
你硬要牽拖說都是制度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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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妹生死關頭 林致男宿舍休息
仁愛醫院人球案,住院醫師林致男坦承說謊,邱小妹妹送來時他人在宿舍休息,連電腦斷層X光片都沒看,就以沒病床主張轉院,邱小妹妹從凌晨1點55分一直等到5點20分,才被轉送往台中開刀,足足等了3個半小時,嚴重延誤救治,簽下轉院單的急診室主治醫師李彬洲也有疏失。帶您重回邱小妹妹,當時生死關頭。
1點55分
10號凌晨1點55分,邱小妹妹被送進仁愛醫院急診室,滿頭是血,昏迷命危。急診室趕緊通知神經科住院醫師林致男,電話裡,他指示先作腦部斷層掃瞄,再決定。
2點30分
斷層掃瞄結果有了,第二通電話,林致男說他正在加護病房看X光片,女童顱內出血嚴重,必須馬上開刀,但問題是沒有病床,主張轉院;同時,電話諮詢人在家裡的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盡告知責任。
但事實上,林致男這時是躺在醫院南棟大樓六樓的宿舍裡,不在病房,也沒在看X光片;從宿舍到急診室,走路只要2分鐘,他就是不踏出房門。
3點30分
這時的急診室主治醫師李彬洲和林致男第三次通話,說其他醫院也挪不出病床,要不要試著在急診室加床?林致男解釋,加護病房沒有床,就不能開刀。
4點30分
又一個小時過去,31通電話,問了19家醫院,最後找到台中童綜合醫院,這時李彬洲打了第四通電話給林致男,但找不到人,5點20分簽下轉院單,將邱小妹妹送往台中。
2點5分到4點27分,這關鍵的2個小時,林致男沒有現身,聯絡用的是手機,而不是院內電話。直到上午8點,主治醫師劉奇樺來上班,知道林致男沒有親自會診,兩人竟然一起偽造病例。
人球案,謊言戳破,仁愛醫院副院長吳振龍、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督導不週連帶處分,人命關天,邱小妹妹還在和死神拔河,令人不禁要問,醫德究竟在哪裡?
http://tw.news.yahoo.com/050117/39/1ean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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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 林致男 劉奇樺 1大過
醫療人球案懲處「最終版」出爐,調查小組召集人副市長葉金川宣布,謊稱有看X光片的神經外科醫師林致男及主治醫師劉奇樺都改記大過1次,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申誡2次,仁愛院區副院長吳振龍記過1次,均較之前懲處加重,但更增加原未被懲處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申誡1次。而日前已被免職的台北市衛生局長張珩因已負起政治責任,加上原在聯合醫院總院長屬兼任性質故未予以加重處分。
仁愛醫院病床調度問題,在北市府介入之後,案情峰迴路轉,市府委請府外專家組成的3人調查小組成員,發現林致男在執勤時間,未親赴現場診視病人,又謊稱調閱過病童的電腦掃描斷層,並於事後製作不實的病歷,經調查後林坦承說謊。故由原先的1小過,改記1大過。林致男家屬對北市府懲處忿忿不平,將自行聘請律師「討回公道」。
而負責監督林致男的主治醫師劉奇樺,事發當天未親赴看診,也未指示林致男進行更積極的作為,事後得知林並未親自看診、未調閱電腦掃描斷層片,卻予以包庇,故考績會重新檢討,改記1大過。
至於2位醫師的直屬長官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應負監督不周的連帶責任,仍維持原懲處,予以申誡2次。
此波懲處名單中,全案關鍵人物之一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首度被列入懲處名單中。葉金川指出,李彬州對於女童的診治已經盡心盡力,並4度與林致男電話聯繫,但因為積極要求林本人前往會診,未將女童遠送台中童綜合醫院同步告知,以供林重新考量,亦有疏失,故由原先不予以懲處,改處分申誡1次。而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副院長吳振龍,肩負行政督導責任,由於邱小妹妹事件已嚴重影響到該院、市府的聲譽,改記小過1次。
而衛生局長張珩兼任聯合醫院總院長,調查結果認張珩屬於兼任性質,故雖有監督不周之職責,但也因他非專職,且其本人也因此事負起政治責任而卸除局長職務,處分已經算是相當嚴厲,故市府判決「對於尚未接任的工作,不予以處分」,意即張珩仍可保有總院長一職。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heal...0117908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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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師列被告 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追查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人球事件」,檢察官上午傳訊仁愛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總醫師林致男開庭調查,並採隔離訊問。偵訊至上午11時結束,兩人均獲飭回。不過,據了解,檢察官已當庭將兩人簽列被告,並限制他們出境。
檢方偵辦本案動作迅速,日前分案時,即已向衛生署等行政機構調閱資料,上周五並赴仁愛院區訪談數名有關醫護人員,取得相關偵查資料;今天上午9時,專案檢察官透過衛生局行政系統,將劉奇樺、林致男兩人約談到案,並約談一名護理人員。
劉奇樺、林致男兩人上午準時抵達第二辦公室,劉的手中還握著一份日報,開庭前他仔細閱讀媒體對於人球事件的大篇幅報導,林致男則穿著招牌的淺褐色絨毛大衣,揹著一個斜背包,表情嚴肅。
據了解,劉奇樺和林致男分別聘請一位女律師,並有醫院的女性法務人員陪同出庭,檢方偵訊順序從9時開始訊問劉奇樺,半個鐘頭後,接著訊問林致男,對他們採取隔離偵訊,比對兩人供證。
台北地檢署上午表示,依照市政府的調查報告和當事人的口供顯示,林致男、劉奇樺涉案事證相當明確,因此,檢察官除要追究相關醫護人員刑法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的刑責,也要辦他們偽造公文書的罪責,相關法條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刑責不算輕。
據了解,林致男向檢方表示接診的環節都照既定步驟進行,沒有違法意圖,他說,醫護人員各自分工,責任不該由少數人承擔,但林對於竄改病歷則無法自圓其說;劉奇樺對於被指與屬下一起作弊,則不願發表看法。
劉奇樺上午由律師徐子婷陪同,首先進入第二辦公室的訊問室接受調查,檢方偵訊劉後,劉回到當事人休息室,坐在人群中,並和律師討論後續可能面對的刑責,記者問劉,為何要與林致男合力竄改病歷?為何不親自返回醫院看診?對於邱小妹在和死神拔河,有無歉意?劉均笑而不答。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466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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