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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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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9
1. 當初這個小妹妹的父母會離婚, 就是因為父親常常家暴媽媽, 那法官為什麼還是把孩子判給爸爸, 法官有沒有錯? 事件的發生是不是因為法官誤判, 所以造成小妹妹只有四歲卻遭遇這麼可憐

2. 社會局的人呢? 法官判給爸爸後, 知到爸爸有家暴的前科, 有沒有通知社會局要多去關心? 這麼久的時間來社會局在哪裡?

林致男的錯
3. 不管該不該轉診, 身為醫生是不是都可以"聽取"報告就下判斷?
a) 沒有第一時間親自看病人 --> 第一個錯
b) 承上, 如果有親自看病人再決定轉診, 再怎樣不想醫, 身為人都有悲憫心吧? 你都已經在病人
身邊看他受這樣的痛苦, 你會不會努力去幫他找病床 --> 第二個錯誤源自第一個錯誤而造成
c) 在說謊的基楚下, 受懲後第一時間卻對外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 第三個錯
d) 因為他的第一個謊言造成後面的社會成本 --> 第四個錯

劉奇樺的錯
4. 包庇底下的醫生 --> 這是醫德的問題

急診室的錯
5. 只有梧棲有床時, 為什麼不能再回頭問林致男or劉奇樺要不要開刀? 急診的醫生也有常識吧, 緊急開腦的手術延遲兩三小時後後果是什麼?

EOC的錯
6. 得知要轉診到梧棲, 不能再回頭問台北的幾間大醫院跟他們說明狀況嗎? 這麼不會變通嗎
7. 沒辦法利用網路資訊做最有效的串連, 那真的是北市之恥


北市府的錯
8. 台北缺了科南或福爾摩斯嗎? 為什麼問一個真相是一天一變? 人證物證都在那裡隨便你查, 怎麼查證
的速度像龜速一樣

媒體的錯
9. 根本還沒有最後的真相, 每個標題下的好像林致男非要以死謝罪不可似的, 他有錯沒有錯, 他該負的責任他不能少付, 但其他的部份都沒有人犯錯嗎
舊 2005-01-17, 02:20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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