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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un
看到這篇, 小弟不禁要感嘆!!要救一個人還嫌麻煩呀!!
救人第一!!已經盡力了~還是找不到床, 那現有的空間可以挪的出來, 還怕與法不合
, 不合主管機關的規定??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救人比制度以及規定還重要耶!!
而且生存權可是人民基本的權利耶!!也是憲法第十五條規定的!!
這足足顯示一個人對同樣事情, 用不同心態去看待, 不同心態所造就的結果!!就算結
果還是一樣需要轉診, 但是人在場, 有去關心了, 結果還是會大不相同的, 至少在這個
時間點, 醫生可以問心無愧, 無須在媒體面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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