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Basara
這位網友,看過您在另一篇A-10的發言,
對於您的『另類』觀點真令人印象深刻。
原來老美陸戰隊每一戰鬥旅配備兩百多台LAV是要拿來抓逃犯的?
陸戰隊還兼當警察?
|
有用的東西不會寂寞,沒用的東西壽命不長。用直昇機對地攻擊或獵殺戰車,已經證明有用,才會有可曼奇來取代阿帕奇。A-10的下一代是那郭呀?不知道A-10當初是那個二次大戰退伍的老包想出來的,但事後諸葛已經證明不好用!
二次大戰時德國人還在戰鬥轟炸機上裝過50公厘機砲,雄壯威武遠超過30公厘機砲,但在實際空戰中還是沒三小路用,德國飛行員還開玩笑說用那根長砲管去撞美國飛機可能還比較好用。
老美有用的軍事裝備,都會從戰爭中考驗出來,傳統的航母、飛機、主戰車仍然好用,其他新玩意兒像匿蹤戰機、巡戈飛彈、直昇機也都不錯用;而固定翼攻擊機、人員裝甲車就不怎麼上檯面。
悍馬車還蠻出風頭的,但沒看到美國陸戰隊的LAV有什麼了不起,我也不信LAV在登陸時管什麼大用。輪型裝甲車搶灘,萬一陷在沙裡,要不要加配幾輛拖吊車啊?
「搶救雷恩大兵」裡面有句台詞好像是班長交代:「一個人,不值得理你。兩人擠在一起,就是機槍目標!」。坦克裡要四個人,沒辦法。但沒事把九個人塞進一輛擋不住50機槍子彈的車子,在戰場上行動,蠻愚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