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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denbrouc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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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denbrouc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引用:
作者hsimingli
我所想到的『可能藉口』:

1.是工廠的事,交給工廠代工代料代QC代包裝(啟亨只作設計、賣卡、管帳務),並且直接由工廠出貨,所以啟亨並不知情,而且還是受害者,但啟亨願意負起所有責任,包括回收所有可疑產品,但是記憶體並不是由啟亨買進,所以REMARK不關啟亨的事。

...


恕刪∼
啟亨的確是有可能使用這些招術來打迷糊仗,
但我想,
只要照著那十六條訴求去走就好了

裝死是吧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訴成公訴罪
讓檢調單位去查
唯然只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罰二十萬
但足以將DRAM進貨單給挖出來

裝死是吧
直接借顯示卡給香港HKEPC權威電腦網站,去實地測試
打爛啟亨的中國大陸&香港市場

裝死是吧
我的那個啟亨事件記錄歷網頁
永不拿下

裝死是吧
三星協理已經說要看你們啟亨公司,
在星期一會議上要怎麼反映關於remark的事情
看你們的表現,有沒有乖乖聽話

要反咬我毀謗是吧
老子時間還很多
看你怎麼反咬
那個啟亨事件記錄歷網頁
我可以COPY給別人
放在國外空間,
翻成英文和簡體文
我就打爛你的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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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舊 2005-01-16, 07:02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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