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nyleo_2nd
您說的很對。我的意見如下:
引用:
作者pingua
我倒不希望癈除死刑,這個問題以前討論過了,除非無期徒刑是關到死,沒有什麼關個幾年表現好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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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pingua所說,這個問題在這裡(其它論壇亦同)早以討論到爛掉了,一般來說主張都分為兩種,一種就是您與pingua的觀點,另一種是被一般人罵到死的「人權」的觀點。
由於一般人不清楚第二種觀點的主張,所以偶來「替他們」簡單的講解一下好了。(網友們可別批偶)
依他們的說法,他們的主張並非僅僅的是在保護犯罪者,而是在保護所有的人民。
法律用語中有一個詞叫做「反射利益」,簡單講這個利益的獲取是「計畫外」的、並非作為目的來追求的。
人權相對於犯罪者而言,就是一種反射利益。
犯罪者確實是因人權觀念的提昇而被保護到,但那並非人權所要追求的目的,甚至只是一種手段,藉由緩和對於弱者的迫害來維繫既有體系的穩定與素質的提昇,進而保障社會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