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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sushi
小弟現在才發現原來綠燈右轉就不會有撞到行人的顧慮
也才發現原來人的眼睛看後方會比看側方清楚,更可以注意到身邊狀況.
還有就是這條法律有一條配套措施就是 如果不禮讓行人先走,罰鍰將提高兩倍.怎麼沒看到有人說. 儘管這項舉發比較會容易引起爭議.
還有之前一堆人罵警察不該躲起來拍照舉發,怪了,會拍照舉發表示駕駛先違規在先,既然會違規當然是違反道路安全法. 既然違法表示容易產生危險. 怎麼就看到一群人也再罵.
今天罵的人,不知道有沒有人因為紅燈右轉被開過紅單,尤其是發現當根本路上沒車時,
或許這只是個案. 不過,小弟倒是覺得,以台灣道路車輛狀況,好好把機車跟汽車分流才是重點,就像以這條法規來說,讓汽車可以紅燈右轉,對機車族來說,還可以省掉跟汽車爭道的機會.當然也要視當時橫向車道的車流狀況就是了.
基本上,這條法規還算是比較合乎實際使用狀況的法,當然,法定的好不好,重點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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