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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本質
*停權中*
 
事物本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9
引用:
作者PTX
請多利用網路涉獵一些法律知識
法律規定的七日內的鑑賞期只有適用於特種買賣
特種買賣通常指的就是郵購,網路購物等,無法直接看到產品的購買行為
所以你在全虹門�**妎R手機,並不適用於東森購物那樣的七日鑑賞期



沒錯~還給你換算有良心了
要是我開店只要東西沒壞根本可以不鳥你


消費者權益有時要爭取;但也不能無限上綱~想怎樣就怎樣
舊 2005-01-12, 05:55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事物本質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