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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_yong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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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垃圾場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maxjoe
林建軒~~原來你堂哥到現在還再幹那種勾當,林小弟 建軒 你最好叫你堂哥趕緊收手,否則我一定會去舉發他的,我以裴勇俊之名發誓,說到做到。


勇樣的粉絲?原來勇樣的魅力是不分男女的啊~~


您與樓主似乎是認識的,而且也早就知道樓主的「手心」是作「那種勾當」的,但不論如何,都不要在網路上將別人的真實姓名給暴露出來吧?

當然了,樓主無能大義滅親,小弟非常支持您替他進行這種正義的行為。
 
舊 2005-01-12, 12:45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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