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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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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shtse
聽廣播 , 似乎沒醬做,
但是不可紅燈右轉的路口, 會增設該標誌,

另外規定, 要先禮讓行人, 否則受罰 ,

所以, 紅燈雖可右轉, 但千萬小心不要出事,
否則紅燈右轉的, 出事責任一定負擔最大 ...

我覺得何必這樣搞! 現行 "紅燈禁止通行,除了燈號另行指示外" 不就可以了?
"要先禮讓行人, 否則受罰"--真的會罰嗎?很悲觀
現有的執法環境來說,就算制定 "要先禮讓行人, 否則當場槍斃"的法條
也沒用,因為不會執行.
     
      
舊 2005-01-11, 09:3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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