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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老爹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901
引用:
作者adoo

我說的沒用
是在台灣 財團至上
大家也不過是一場鬧劇 罷了

有人說的好 殺人放火 反正關了還會犯 乾脆不要關
這是曲解我的話

我的意思是 這環境造成 殺人放火 還會再犯
如果不改環境 如像美國一樣 逞罰性賠償 賠到啟亨 永不得翻生
這樣才可以達到 殺雞儆猴之用

不然 換個負責人 又是好漢一條 不是嗎

別再曲解我的話了 可以吧


我覺得你本身才是個鬧劇,曲解?笑話,你就可以這樣舉例,我就不能嗎,你又能確定倒的公司就一定會再開,百分之百嗎?如果沒有絕對的把握,就跟我的理論還不是一樣。
改環境?請問如何改?世界上哪個國家沒犯人?哪個國家犯人犯罪後服刑完後就絕不再犯,你舉例阿,改環境?哈哈哈。
舊 2005-01-10, 09:10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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