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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啟亨事件有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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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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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村
文章: 6
是的,關過之後,不能保證一定會知錯能改
只是
為了懲罰,及知錯能改的可能,而予以制裁;
為了也許會有再犯案的可能而放棄制裁
這兩種態度,只是樂觀與悲觀的差別而已
很明顯的
我想樓主應該是偏向後者吧
__________________
轉貼技術文章不標清楚來源,非得人從外站督導才肯改正,唉!
看特權站長對其好朋友多麼寬容啊
。(
由於特權意識被揭穿,現在這篇被修改成這般。
)
案例說明: 不可為了讓門票好脫手,就謊稱票快賣完了。
為了找理由砍掉厭煩的文章,便把「化名」掰成是一種攻擊,可笑。
行文有義理,但有損顏面,文章就會被心機Zone弄掉喔~
有種說要請對方當站長--對方說OK,結果他又耍起孬來,呵
(好笑版主新作)一串無違規發言,因為未對版主的風涼話致謝吧,所以被搬到測試區準備被刪了,呵!
(果然該站的大部份站規都是隱形的,你永遠不知道何時會招惹他們怪癖般的禁忌)
2005-01-09, 08:01 PM #
18
clin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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