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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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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09
先向銀行問問看
再打他的手機留言跟他說明
不要他不接你就不留言
真的不出面的話 就報案 或是去簡易法庭告他
留言就跟他說 你觸犯了
刑法第 335 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記得要做催告的動作
就是寄存證信函啦
用雙掛號寄去 這樣你就可以知道他有沒有收到了
如果可以寄到他的戶籍地址的話那是最好的
舊 2005-01-08, 12:3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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