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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vandenbroucke
反正證據都已先save存起來了
弟的女友有借小弟一台Nikon FM2傳統單眼相機,
愛怎麼拍,就怎麼拍

另外數位相機照片因為可以修改,而不被承認的話
那台北市抓交通的違規的警察早就幹死倫了

數位資訊,能不能當證據還是看情況的吧.
如果有十數位毫不相干的網友,都用數位相機照下同一個畫面的照片,我想這是非常有利的證據。
所以手上有數位相機的人,趕快照一張做紀念吧。
舊 2005-01-08, 12:11 PM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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