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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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E
「先顧好國內才能捐國外」這一點似乎說不通,
因為日本、美國他們自己國內也是有一大堆人過著吃不飽的日子,
日本新瀉地震有一大堆人現在還無家可歸,
美國更是有相當嚴重的有色人種兒童貧窮問題,此問題幾十年來從未解決。
但這兩個國家照樣捐好幾億美金,沒有一個國家是可以完全顧好國內的人民的。
何況這些富裕的已開發國家(包括台灣),財富是怎樣來的?
還不都是靠著跟國外做生意、互通有無、使用國外的天然資源等等方式,所賺來的,
我們今天可以過著吃飽穿暖的日子,也可以說靠的是全世界的幫忙,我們都是地球的一份子。
今天你說「我的納稅錢除非我國需要幫助的人全部得到幫助,社會問題全部解決,否則才不要幫助外國人」,
這樣也實在太心胸狹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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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誤會了...
捐款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要量力而為的.不是[打腫臉充胖子]...
是因為政府的加碼[500萬變5000萬]才引起不少人的反彈..
你知道今年有多少鄉鎮年終跟薪水已經快發不出來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還去要那個沒意義的[捐款前10名]你認為合理嗎??
沒錯美日2國都捐了不少.可是那是國際的[地位]讓它們不得已而為之
不然那些[已開發]國家也不會頻頻加碼.而台灣呢??
你認為政府真的是為了[愛心]才加碼的嗎?不是為了其他原因??
我要說的是[政府不能慷國民的凱]
今天的民間團體的募捐已經足夠了..讓他們去做[國民外交]吧..
讓這些代表親手將我們的心意送到那些災民的手中...
讓他們知道曾經有過台灣來的人幫助過他們...
讓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的華人都是可恨的...
或許有人說[為善不欲人知].但我認為那是在個人的情況之下...
當一個國家或團體當代表時.就一定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來自哪裡
否則就直接匯給那些受災國[狗官]沒2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