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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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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作者chlang
簡而言之:

1. 女性認為自己還沒有足夠的權力.
ex: 跟夫家住, 負起養小朋友的大部分責任, 小朋友跟夫姓, 無法在把重心放在事業上.

2. 男性認為只會要求對方的女性根本不適合結婚.

很簡單啊. 那就不結婚, 生兩個小孩, 一個人帶一個, 再分居即可
(不准回頭要求另外一半來幫忙, 不管是經濟上還是帶小孩)



兩性的問題 , 是絕對沒有辦法用簡而言之來處理的 ....
舊 2005-01-06, 04:1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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