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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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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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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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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e88
有開單?
未帶駕照要繳600元
未帶行照才是300元
第二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不變更登記、駕照遺毀、未攜)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補辦登記、補照、換照或禁止駕駛: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依法更改而不報請變更登記者。
二、駕駛執照遺失或損毀,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或依限期申請換發者。
三、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執照者。
2005-01-06, 02: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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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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