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ke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94
引用:
作者lioushen
可能有 , 也可能沒有 ....

因為你再次發動的地點 , 行進方向 , 攸關到你有沒有違反交通歸責 .



再次發動地點:對向外側車道路邊.

行進方向:順向,跟大家都一樣.

小弟想應該是沒違法啦,因為台北市警察愛開單,如果違法早開了,何況我也沒找什麼理由,比如說車剛好壞了或其他什麼的塘塞.

小弟承認這樣是有點投機,可是要是真沒違法,還要被警察攔下來唸,是有點老大不爽.
__________________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舊 2005-01-06, 11:38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ke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