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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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she
如果偶是律師的話這種情況算啥,除了證據外,辨論才是重點低
只要能裝可憐推的一乾二淨,還是可以全身而退,法官都是要看之前的判例來做為依據
至於敢不敢亂判...由法官自由心證...還輪不到各位
為啥沒人要作google炸彈呢...這比那個有用多了
網路的散播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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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星出面的話,這就不是裝可憐就可以混的過去的
我不知道三星有沒有在私底下動作了,因為很多公司都會私底下偷偷運作
就像amd事件,amd公司就偷偷動作了半年,終於抓到兇手
還有,這種remark事件,不是啟亨說我是冤枉就能全然脫身,畢竟東西是用在他的產品上,9550有多少公司在做,為何唯讀啟亨出這個問題,而且,不只9550,連5200也是,啟亨難道只會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就可以帶過的嗎
90cc摩托車送來公司,檢測只有70cc,你明明知道只有70cc,你卻打著90cc名義販賣,你現在才說,你不知道,這說的過去嗎,這已經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