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ru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6
引用:
作者wishe
如果偶是律師的話這種情況算啥,除了證據外,辨論才是重點低
只要能裝可憐推的一乾二淨,還是可以全身而退,法官都是要看之前的判例來做為依據
至於敢不敢亂判...由法官自由心證...還輪不到各位

為啥沒人要作google炸彈呢...這比那個有用多了
網路的散播比較快啦


恩 我不是很相信你是律師 雖然你也說了

至於法官怎麼判 那也不關你的事情吧

小弟不是很相信受害的消費者 會被啟亨告

毀謗?? 毀啥謗?? 都是真人真事
舊 2005-01-04, 04:10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ru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