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讓人捏冷汗....看來大家快點出錢幫v大請律師吧
萬一啟亨全身而退的話就...(轉貼ettoday網站的一段)
http://www.ettoday.com.tw/2005/01/04/91-1736911.htm
警方則指出,這類案件,一般還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也就是詐欺案的原告可以主張被告賠償,賠償一般是賠給發起民事訴訟的人,不過以此事件來說,如果上游供貨是大陸廠商,很難傳喚說明,調查不易,如果經過調查啟亨真的不知道供貨商私下調包,則沒有相關刑責。
追查不易就不了了之外,啟亨還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反控...
果然是法律的解釋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