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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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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ucica
該人受傷,是否是因為電扶梯故障?
故障是不是捷運公司的保養不周?捷運公司是否沒有即時停用該電梯?

如果都不是,那麼該公關沒說錯什麼,捷運公司也沒有責任。

那個人是可憐,但是對錯還是要分清楚的。
摔倒本來就是自己的、隨機的問題,
不是走電扶梯就一定會摔倒、不是人多就一定會摔倒,
批評沒做流量管制,是倒果為因,是標準的牽拖。

就算我跌的頭破血流,也不會想要去怪捷運公司。



是 捷運公司沒有及時停止該電扶梯運轉

是 捷運公司沒有派員陪同送醫

是 捷運公司以目測方式報告該顧客縫合傷口十餘針

是 捷運公司對外說明完全依照他們所謂法規

是 捷運公司一點沒錯 錯的是我們每天兩三百萬的使用者

對嗎?
舊 2005-01-04, 01:0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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