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則指出,這類案件,一般還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也就是詐欺案的原告可以主張被告賠償,賠償一般是賠給發起民事訴訟的人,不過以此事件來說,如果上游供貨是大陸廠商,很難傳喚說明,調查不易,如果經過調查啟亨真的不知道供貨商私下調包,則沒有相關刑責。」
上面這段話是從東森的新聞剪下來的
啟亨把不能上200的原因解釋為layout的問題,且稱其為ATI的建議頻率
可是如果他們的東西上不了200,為什麼不能查明清楚原因??
不查清楚原因就任其產品量產銷售且非個案
顯然有「知情不改」的嫌疑
怎能辯稱為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