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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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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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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xcvb2mm
聽到捷運公關說的話 就火大~~啥"就142萬分之5出意外"
如果那之五 是那位捷運公關的親友~看他做何感想~~推卸責任

該人受傷,是否是因為電扶梯故障?
故障是不是捷運公司的保養不周?捷運公司是否沒有即時停用該電梯?

如果都不是,那麼該公關沒說錯什麼,捷運公司也沒有責任。

那個人是可憐,但是對錯還是要分清楚的。
摔倒本來就是自己的、隨機的問題,
不是走電扶梯就一定會摔倒、不是人多就一定會摔倒,
批評沒做流量管制,是倒果為因,是標準的牽拖。

就算我跌的頭破血流,也不會想要去怪捷運公司。
舊 2005-01-04, 11:39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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