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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真的那麼有必要嗎?
昨天跟朋友聊天,才知道美國本土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很廣,因為美國目前是世界的領導,許多教授都是在國家機構或私人大企業工作,也因此上課都拿他們所做的國家研究的題材當作教材,所以他們的教材上面都有編號,方便追蹤,上課不能免錢旁聽,要旁聽需要繳交學費,不能錄音,可以抄筆記,可是這不禁令我感到很懷疑
當初智慧財產權的產生部分是為了"保護創作人的利益",但是觀各國歷史,皆有重大創作出現,例如'零的觀念--由印度發展出','埃及的楔型文字'...etc,這可以巨觀的視為創作人,而且這些創作人基本上是不計利益的自主性創作,也就是說其實某方面來說"創作其實是不為利或為利,亦或是全自發的創作,也因為如此其實智慧財僅需要適量保護甚至不需保護,新的創作即會自主出現"但是目前巨觀的創作人與其創作只有"中華文化"留存下來,又細觀"中華文化"其中又包含了許多'古代非漢民族文化',要找出本來完整的"古代非漢民族文化"幾乎是不可能,不是被修改就是被完全消滅,有如生物界的"物競天擇",而物競天擇所包含的各變異基因是生物適應環境所需的,反觀'融合後的中華文化'其內部包含的'古代非漢民族文化'所能表現的文化適應性,好像沒有如此的明顯?若真如此,當下一次文化巨變之時,有需要某一種'古代非漢民族
文化'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是否還能有效適應呢?
由此反思,智慧財產權嚴格保護或許真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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