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arl
在下不才,
但就樓主的因果論來說,
看起來就是二點直線式的因果論,
因-->果。
這在下認為是一種薄弱的因果認知。
以樓主所列:Remark是果,
但樓上許多網兄最少也可舉多種因:以下所列順序純以在下想到時的順序,並非重要性的順序。
1.品牌情節
2.廠商經營與獲利考量
3.消費者喜愛低價高質等的享受
4.不肖商人以劣質產品充高檔貨賣求取暴利
5.以宗教來說:人性意志薄弱,無法抵抗貪婪的誘惑
以上都是remark的因,但那一個才是主因?
說實在話,因果論中,是無法能取決出那些是主因,
因為這些所謂的因,是從其他的“果”中所衍生出來。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說“因果循環”,
而這種循環是比人體神經脈絡的聯結還複雜的,
並非是只以一個果,就要去論出一個因來,
這看起來是在因果之中鑽牛角尖罷了,
硬要一個坑塞一個蘿蔔。
如果因果可以用數學、物理、化學等等科學方式表答,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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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終於說到重點了,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樓主硬要把過錯推就給消費者,就是強制把過錯塞給消費者,也就是把因果強制到只剩下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因果,所以我才會說樓主的因說明的都是消費者的錯,我是針對這篇來解釋樓主的因果論,偏偏就有一個象徵大宗師的畫蛇添足說了一堆因果,我都已經說了,我是針對這篇來討論他所說的狹隘因果,不是泛指全部世上的因果,可能那個宗師走火入魔了,連這篇都以泛因果論來套用,可能那是宗師所用的公式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