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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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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643
勸:分手。

基本原則是勸合不勸離。但是依版主描述的情況以及手機簡訊的事就可以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了。

不要以開放當理由,不然的話我大可抱著別的女孩睡然後說沒做什麼,理由是我很開放啊。而且不要說什麼外國就比較開放,我在國外,這種事沒這麼開放。不要因為電視上看到就真的以為在國外大家都是如此。

版主的信任已經被踐踏了。
舊 2005-01-02, 10:40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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