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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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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亞利安星球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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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1911a1
你把因果序列過分簡化了......很多事情經常是多因一果或一因多果的........

原因還有分遠因近因,主因或是助力的差別.

REMARK事件的主要原因難道不是廠商的不自愛嗎?!消費觀念的問題只是一個機會、一個觸媒而已.並不是充分且必要的.


嗯嗯~沒錯...
"消費者觀念" <--> "ReMark為合理的",不知道要如何去證明他是等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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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看.世.界!
舊 2005-01-02, 05:12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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