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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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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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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
第1.第2點我同意...不抵制啟哼是不可能
這樣惡劣的廠商就是要給他死. 什麼道歉有的沒的都沒可能.就是要他倒.要把負責人揪出來負責
否則有這個先例.幹了remark生意都還能繼續.那會不會有更多小廠甚至大廠持僥倖心理
而在出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啟哼? 現在追到底殺雞警猴.至少有人想幹remark這種下流事前
會先想到啟亨的下場
舊 2005-01-02, 01:2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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