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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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了解大大的用意...
您是指因為消費者一昧追求低價的產品
廠商才會走偏步去REMARK(或者是其他的不法行為)嗎...
這就是您指的因跟果嗎
小弟認為
消費者一定是希望買到便宜且效能好的產品
廠商一定想要賣低成本高單價的東西
從消費者保護法的觀點來看
雙方交易一定是在定型化契約之下
你有本事可以賣便宜..但是不能違反契約..
當然消費者也要慎選有保障的契約來交易
如果說是一般無名的網路交易..也許沒有保障
如同電話詐財被騙有可能被笑活該(雖然違法在先)
但是現在的對象是有品牌的公司
這契約也相對應該有一定的保障
講簡單點就是...就算品質爛, 至少也要達到最低水準
現在我選了一家有品牌的廠商
卻得到如同網路拍賣般詐欺行為的產品
這以因果來比喻就稍嫌不客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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