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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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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6
引用:
作者ganlinmoo
因為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人人皆有人權(就算是罪犯),相信你也不喜歡活在恐怖陰影下吧???

妳上述的刑罰我想現在地球上的先進國家沒有一個有在實行吧???我們合不思考一下為什麼呢???

若你上述的恐怖刑罰又在實行,那我們的祖先為了民主而革命推翻帝王政權、建立民權那是事情都白做了......


人權是對尊重人權的人、尊重法律的人來講才有意義
如果有嚴刑峻罰也有相對謹慎的法律條文以及公正的司法系統,我是不認為民主制度會走回頭路,
至於刑罰適不適合像樓主講的這麼重,我想還不至於到這種程度,不過台灣的某些罰則真的有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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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OGGER
舊 2005-01-01, 07:5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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