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在單行道撞到逆向的車子~
瀏覽單個文章
dodo5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533
引用:
作者
oozsang
對方既然已經認賠, 事情過了就算了吧
一般這種小車禍送鑑定, 肇事責任可能為 樓主 : 對方 = 30% : 70%
那個30%好像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吧
聽說現在不是有絕對路權的觀念嗎? 還有在分錯多錯少的比例嗎?
2005-01-01, 01:39 PM #
11
dodo5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odo5
查詢dodo5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odo5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