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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piggy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4
引用:
作者wardraw
JABAR
各位玩家請好好思考一下吧,當您在上論壇,是討論問題,不是公然毀謗廠商,這種討論還是有辦法提出法律訴訟的!

<font size=5>真的是自作孽 不可活啊


新註冊的大大感謝您的提醒, CUBA(可能JABAR或....族繁不及備載)公然毀謗廠商, 是有看到啦, 但其它的人, 小弟好像不怎麼覺得有這種行為吔.
舊 2005-01-01, 12:47 AM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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