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randio
沒錯
養不起就不要生!
當初決定要生就要負責把小孩養好--不是丟給父母或是外人養
--管你夫妻倆要兼差要幹麻要做黑的都是你家的事情,
反正自己搞出的人命自己負責養...
我有同事傍晚下班還要去打工到晚上兩點,
人家生了小孩可是很認命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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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向來是"最愛模仿別人國家風情"的國家
明明美國生小孩後父母有規定必須養到成年,之後可以不管
(美國有小孩跟父母罷工,父母在家外搭帳篷抗議,西方可是"人人平等")
台灣很多人卻只學到美國後面的一面
但是台灣卻有很多人根本不養(只因為一時要享受不戴套的快感,男人快感約30秒,女人快感長些約10分鐘)
或是有些人只愛小孩的可愛處,生完後卻開始痛恨當初決定,因為可恨之處當時並沒有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