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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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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284
"而其他購買此產品的人則收到重新包裝標示為「新」的螢幕"

回收重新包裝的產品不管是好是壞
根本不能拿來當新品販賣
這樣做太差勁了
難怪外國人沒法接受
台灣或許是因為法令不全
以致於企業氣焰嚣張覺得退你錢讓你換貨就很好了還想怎樣
消費者也自知難以獲得合理補償或怕事
政府基本上也不想去惹這些大企業
才會導致現在這種情形
希望透過外國朋友的聲援能改善這種情形
真可悲
舊 2004-12-31, 09:3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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