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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消魂者
所謂言論自由…
就是…即使某些人的言論和我相反,
我一輩子都不可能去認同,
甚至到了痛恨的程度,
但在不違法的範圍內,我還是保障他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
......

說實在的,雖然我個人也比較喜歡集中主題討論,不過我也不認為你有什麼不對~
在這種情形,看看版規有沒有說不能另外開,沒有,那其他人說的要不要理,不用,他們又不是站長或版主的,反正言論自由,大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真的認為這種情況難以忍受且大家都有共識,那為什麼不訂版規限制,如果怕沒有人力,以這麼多人能提出建議,相信一定不乏自願的人吧~
舊 2004-12-29, 12:3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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