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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bo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花街小巷
文章: 43
身為一個男生,要是我"不想每星期"(說實在很誇張)見面,原因會是:

把妳當甜點
一旦這個甜點不想吃時
就懶的點了
舊 2004-12-26, 11:1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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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bo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