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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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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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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男方觸犯刑法227第一項,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又依227-1及229-1的規定,由於男方未滿十八歲,屬於告訴乃論,減輕或免除其刑。

二樓t0049530 提供的法條是舊法吧。



這種情況女方會不會被男方反咬一口,而演變成雙方互控?
舊 2004-12-26, 10:1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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