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0049530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電腦螢幕前
文章: 56
犯了姦***幼女罪

第227條(*****幼女罪、對未滿16歲男女為猥褻罪)─
*****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者猥褻之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案
 
舊 2004-12-25, 09:32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00495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