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不是任宰的豬隻!
尤其是當你的刀砍不死人的時候,會傷到自己
事由貴公司引起,從開始到今天快三天了,沒有看到一點誠意的回應
我們也許無法控訴,但我們有辦法引起更大的懷疑,你要不要試試!!
告我!我還巴不得你來告!!小弟奉陪到底
不過想想貴公司在怎麼說也是自己國家底下的一個字號,
秉著同理心,
遂起而勸告.........
請貴公司更改啟示內容,強調""型號"",以經銷點的方式著手回收事宜,
並加強道歉啟示,"道歉的原因"
任何已買到有『瑕疵品』的Usa,r請以專案處理,以該物品質加三計算,提供現場換貨的服務.
最後一點,請貴公司那兩位,在論壇上大放肆言的朋友,著文道歉
否則自小弟以上,論壇前輩以下,都會與貴公司酣戰到地暗天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