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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內建影音軟體判撤 網消會:明年1月提檢舉促降價

出處!!!

微軟內建影音軟體判撤
網消會:明年1月提檢舉促降價


【李姿慧、林欣靜╱台北報導】網路消費協會昨公布今年十大網路消費新聞,「歐盟本月二十二日對微軟處天價罰款,並勒令修改視窗(Windows)系統撤除影音瀏覽軟體Media Player」位居第一名;網消會表示,微軟如比照歐盟法院判決,撤除視窗作業系統中的影音瀏覽軟體,就有降價空間,該會將在明年一月底前向公平會就此提出新檢舉案。




微軟遭罰
網消會理事長林世華表示,歐盟今年三月曾因Windows內建Media Player,影響其他多媒體瀏覽軟體廠商競爭空間,裁決微軟應撤除Windows內建的Media Player及罰款六億六千五百萬美元(約合台幣二百一十四億元),本月二十二日歐盟初審法院再度維持原判並即刻付諸實施。


還給消費者選擇權
林世華強調,如果Media Player從Windows拿掉,作業系統套裝軟體價格自然可以降低,消費者也有其他影音軟體選擇權,加上公平會曾將該案排除在日前公平會與台灣微軟處理軟體價格的行政和解契約外,該會建議微軟先就此案與消費團體協商、取消夾帶影音瀏覽軟體,還給消費者選擇權,否則該會明年一月底將向公平會提出新檢舉案。
台灣微軟昨回應表示,關於歐盟的判決,微軟正透過法律程序上訴。
台灣微軟法務總監施立成強調,Media Player是整合在作業系統的一項服務,而非單獨應用程式,即使移除也不影響作業系統售價,但用戶若覺無使用必要,可利用「新增╱移除程式」功能,卸載該項服務,「即使是現今微軟作業系統用戶,也可自由下載蘋果電腦等其他廠商的多媒體瀏覽軟體,應無觸及《公平法》之虞」。
林世華則指出,微軟在視窗系統夾帶的影音軟體是屬於需付費等級,而非免費下載陽春型,撤除掉之後,當然有降價空間,「微軟應該還給台灣消費者一個合理價格及完整選擇權。」


維護網路消費權益建議
*微軟應拿掉Windows作業系統內建影音瀏覽軟體並降價
*政府應立法規範垃圾郵件的騷擾
*民眾勿相信來路不明電子郵件,切勿依指示輸入密碼
*民眾應避免隨意填寫網路問卷或市調,以免個人資料外洩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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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n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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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12-25, 09:3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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