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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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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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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改病歷?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咩~~~

問題是病歷在人家手上,院方出事哪有不改的道理?
院方改病歷又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再說了...病歷審查還不是醫師公會派人來,有差嗎?
所以,醫療糾紛打官司,除非證據太過明顯離譜,否則病患家屬幾乎沒有勝訴的。
 
舊 2004-12-24, 05:5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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