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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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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可是這不是"法官諭令交保"嗎?
有空"諭令",就沒有空審判?

"席維斯史特龍"有效率多了...



又不是每個負責辦案的警察就只有這個案子

不用牌法官行程? 不用排雙方律師?

不用整理案件證據? 不用安排嫌疑犯的面會?

當然是諭另候保阿 不然怎麼處理?
舊 2004-12-18, 02:12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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