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講鴻海"鴨霸"喔!
即使是在PCDVD也算是公開發表言論,
要不然鴻海對付我們時,只要拿出300萬元的1/3,
用100萬申請假扣押,也不告你誹謗, 就這樣跟你耗個半年,
(約1億元,即可以封住100個專罵鴻海的嘴, PCDVD應該沒那麼多人罵鴻海啦!)
要不然,你就得拿出反擔保金300萬的現金,
拿不出300萬現金的人,你就薪水領不到,變賣財產也不行,就算銀行存摺有錢也不能領喔!
當然,也可以提出限期起訴的要求,趕快進入民事判決,
搞不好法官會判鴻海"鴨霸"本來就是事實了,所以不構成誹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