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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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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鴻海花1千萬假扣押記者財產,讓記者不能用他的薪水與財產達半年

操作手法:

只要債權人提出聲請假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的擔保金,並提出適當理由,法官即會准予假扣押聲請,鴻海當時也提出適當的聲請文件,因此裁定准予扣押。

反正鴻海有的是錢,拿出三千萬元的1/3申請假扣押,不告他誹謗,也不告他侵權,
就讓記者的薪水財產都不能動,這樣以後記者寫新聞就會乖乖的聽鴻海的話了!

郭台銘還想要到工商時報教記者怎麼寫新聞咧!
鴻海又只做代工,消費者恐怕也沒法發起拒買鴻海的產品吧!

有錢,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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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假扣押記者薪水已逾半年,卻遲遲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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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江元慶 攝影●翁挺耀
台灣記協強烈譴責鴻海假扣押行徑,並限期要求鴻海本月十五日前撤回假扣押。這場法律鬥智如何收場?端看鴻海智慧。

「郭台銘,把話說清楚!」在得悉鴻海精密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進行三千萬元假扣押聲請後,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用「大炮打小鳥」的方式對付記者,及媒體扮演監督角色,卻遭到這樣對待,提出質疑。

十一月二十二日,「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委會決議,強烈譴責鴻海打壓新聞自由的行徑,並限期要求鴻海必須在十二月十五日前撤回對曠文琪的假扣押,否則台灣記協將尋求「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協助,讓全球記者了解台灣科技龍頭、且是跨國企業的鴻海打壓新聞自由的「惡行」,台灣記協且不排除集結全球同業赴鴻海海內外各據點示威抗議。

鴻海對記者進行假扣押聲請的消息曝光後,引起新聞實務界及學術界的譁然。「太不可思議了!」這是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孫曼蘋在得悉此事後的第一反應;她指出,此惡例一開,有錢有勢者統統假扣押記者的薪水及財產,「以後誰敢當記者?」

孫曼蘋強調,如果鴻海自認記者報導有錯誤,大可直接訴諸誹謗、或侵權行為的民、刑事法律,用這種假扣押手法,而且是只針對記者個人財產做查封,在國際間也是前所未聞。

「太可怕了!」馮建三在得悉此事後,特別調出今年四月二十九日曠文琪針對鴻海LGA775連接器報價的新聞查看,他發現整篇並沒有惡意攻訐鴻海,鴻海卻採用如此激烈的手段對付記者,讓他對台灣記者的採訪環境感到憂心。

令馮建三無法置信的是,此事竟然是在曠文琪的薪水已被假扣押近半年,才被報導出來,外界渾然不知,「身為記者,自己的遭遇卻無法披露出來,難道不可悲?」孫曼蘋也指出,媒體組織一定要成為記者最強而有力的後盾,「否則,記者的意義在哪裡?」

馮建三教授同時質疑,法官憑什麼採信鴻海主張受到三千萬元商業損失的說詞?對此,台北地方法院則是提出澄清,指稱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債權人提出聲請假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擔保金,並提出適當理由,法官就會准予假扣押聲請。本案中由於鴻海當時拿出一千萬元擔保、也提出適當的聲請文件,在符合法律程序下,法官因此裁定准予假扣押。

裁定本案的法官許純芳說,她當時看到鴻海對記者進行如此大筆金額的假扣押,也出乎意外,還曾問鴻海委任律師「真的要玩這場遊戲嗎?」在得到肯定答覆下,法官也只能依法裁定。許純芳不解為何經過半年的假扣押,鴻海為何仍未提起訴訟。

鴻海假扣押曠文琪財產的做法,也引起部分法界人士的撻伐,而主動指出法律上曠文琪可以與鴻海鬥法的策略,一是提出反擔保金,就是拿出反擔保金三千萬元,制衡鴻海的假扣押動作;第二則是可以提出限期起訴的要求,讓本案盡快進入訴訟程序,讓自己的財產避免長期受損害。

台北地院官員說,鴻海當然也可以再有法律上的反制動作,「但如果鴻海敢這麼蠻幹,無疑是與新聞界為敵了。」

鴻海對付記者的事件,學術界、司法界已有訾議,新聞界也起嘲諷之聲,在台灣記協的網站上,更有人希望記協研究成立「訴訟基金」或保險。面對各方的抨擊聲浪,鴻海是否撤回全案,就看鴻海高層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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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鯨魚對小蝦米》財團對付小記者法官難置信 鴻海控曠文琪報導損及商業利益假扣押3000萬擔保金1000萬逾半年沒動靜
台灣日報 2004-12-01 03:01

(記者林長順∮台北報導)鴻海精密科技公司因不滿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的報導,並向曠文琪提出3000萬元假扣押,並提供一千萬元擔保金,不過當時裁定的民事庭法官許純芳說,她不了解為何經過半年的假扣押,鴻海為何仍未提起訴訟,曠文琪也沒提出限期起訴,讓本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民事庭的檔案庫中。

一個跨國大集團對付一個年收入不到百萬的記者,連法官都不敢置信。許純芳表示,當時看到這麼大筆假扣押金額,實在出乎意外,還曾問鴻海委任律師真的要玩這場遊戲嗎?而得到的是相當肯定的答案。至於鴻海為何要以假扣押對付一名小記者?鴻海集團委任律師顏廷鈺不願說明,他指出一切須由鴻海集團作統一發言,待他的委託人同意後,他願意提供一切相關資料。

工商時報科技線記者曠文琪在今年4月29日的報導中,提到鴻海LGA775連接器的報價,鴻海認為曠文琪的報導破壞該公司三千萬元的商業利益,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假扣押曠文琪財產的聲請,並提出一千萬的擔保金。

許純芳指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債權人提出聲請假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的擔保金,並提出適當理由,法官即會准予假扣押聲請,鴻海當時也提出適當的聲請文件,因此她裁定准予扣押。許純芳表示,曠文琪要解除假抵押有幾種方式,一是提出反擔保金,等同債權人擔保金一千萬元;另外可以提出限期起訴的要求,讓本案盡快進入訴訟程序,避免自身長期無法處分自己的財產。

據了解,曠文琪在這場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假扣押案中已受到巨大的心靈創傷,除了跟報社提出辭呈遭慰留,目前正在留職停薪的階段外,名下也有一棟房子遭到扣押,造成家人的不諒解,也讓她心中相當愧疚。據指出,工商時報與曠文琪本人半年來希望透過與鴻海和解以撤銷假扣押,所以相當低調處理,也不希望以限期起訴引爆直接對峙,所以連工商時報許多資深記者都還不曉得報社發生這件事。

據社方資深人員透露,鴻海與工商時報已經因為兩篇報導而大打擂台,雙方最後和解收場。本案發生初期,鴻海總裁郭台銘曾提出要到工商時報上課,教教記者如何寫新聞作為和解的條件,遭到社方拒絕,雙方因此僵持不下,至今仍未和解或以訴訟在法庭上攻防。至於是否還有其他的原因,目前不得而知。
     
      
舊 2004-12-17, 01:3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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