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unny-pet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新竹 台南
文章: 121
我的感覺是 只要他看上眼
再多也沒有用
重點:如何讓他不看上眼!!
 
舊 2004-12-15, 11:02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unny-pet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