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PO這篇的重點是
在這社會上 很多事情都要靠自己爭取
對方一開始就是死不承認的態度
今天還好證據確鑿
如果我沒有追究 等明天他車子開走了一定死無對證
那位員警也很夠意思
看到我的修車金額不斷的遭人殺價
他不好意思介入
就表明乾脆請交通隊來做筆錄
讓保險公司來處理賠償的事宜
(因為我保的是丙式險 必須持相關文件才能申請理賠)
對方是做生意的人
知道把事情弄僵對自己不利
反正早賠晚賠都是要賠
願意私下和解
相信如果沒有員警的臨門一腳
我一定還要自掏腰包
或著辦出險 然後下一年度保費調漲
在這裡提供一點小小的經驗給其他車主
至於簽名檔的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