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買了東西不付錢, 可以找警察嗎?
瀏覽單個文章
菜瓜布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382
侵占是公訴罪沒錯
如果你要給對方轉圜的空間,就再寄一封存證信函給他
告知他再不儘速處理,將要承擔什麼後果
並把日期押死,屆時報警一切依法處理
並舉證,要求除了貨款的其他賠償
在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讓他南北疲於奔命
2004-12-06, 07:06 PM #
5
菜瓜布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菜瓜布
查詢菜瓜布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菜瓜布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