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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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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妹在一家電視購物工作(不是做model啦 XD), 上個月有個人買東西, 原本是貨到付款,
但是我妹疏失, 變成只是純粹寄出, 沒有跟他收錢, 後來要求那個人用匯款, 但是他沒有匯.....
害我妹賠了公司快一萬元, 現在那個人打電話也不接, 很惡劣, 但是公司在台北, 那個人在嘉義, 不知道該怎麼辦...
於是我妹把腦筋動在在嘉義唸書的我, 請我去當討債公司.....他寄給我的證據就是一張簽收單
小弟是單純的學生, 不知道這種事情該怎麼解決........能直接去警察局請警察跟我一起去他家理論嗎?
還是先去找他, 他不解決才call警察來還是怎樣的.....小弟傾向直接叫警察, 我想趕快解決趕快回家
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的? 比如說找警察的程序阿....之後會怎樣的...他避不見面怎麼辦阿之類的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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